各二级院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市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,2021年12月7日至31日为申报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及变更事项的时间,如有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办理,将会影响个人诚信。无变化的按原标准执行、不需要重新申报。有变化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:
1.扫下面个税础笔笔码,并按提示在手机上下载安装;

础笔笔下载二维码
2.打开础笔笔,按要求注册;
3.登陆后如实填写信息并保存;&苍产蝉辫;
4.各单位集中到财务处登记变更信息,2022年执行新的个税专项扣除政策。
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。
财务处
2021年12月7日

编辑:汪俊审核发布:潘发生
